
1999年12月,攀钢动力厂给水车间原书记刘立斌,原主任罗心鸿,主席郭卫东,新区段长吴碧金以停工,打旷工,不准回家,送看守所威胁家人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安排各水站站长和班长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举动。
2003年8月,法轮功学员邹燕保外就医期间,单位领导多次以续签劳动合同为名想借机将她骗出去,再绑架回看守所。吸取上次教训,她没有去。以罗心鸿为首的以此为借口,说她自愿放弃续签劳动合同,多次向厂领导申请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2004年两会期间,罗心鸿,王开智带几人到她家强迫她解除劳动合同。借口是王开智说她有20多个旷工,但拿不出解除合同手续。她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