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参与迫害李迎喆的不法人员有十多人,其中包括亳州市政法委“610”、国安科的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李刚、吴宪彬、王久山,以及汤陵派出所的桑灵丽、黄山、李警亮等人。
2002年4月22日晚,亳州市北关派出所将她非法带到亳州市国内安全科处。随后,朱小燕、石新民、袁磊,把她带到亳州市公安分局五楼,又带到事先安排好的海晶宾馆,对她进行身体上的折磨,精神的摧残迫害,和人格的侮辱。
恶警们给她强行戴上铐子,用棉袄蒙上她的头,骗她说把她带到鹿邑的一个宾馆,实际是亳州市商之都旁的海晶宾馆,她被闷得直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