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份,秦皇岛市青龙县派出所陈小虎带一个人青龙县的大法弟子家中抓到看守所关押了40多天,在那里她被强迫做被、洗衣服。
2003年12月2日上午,土门子派出所陈小虎、李爱国突然来到,威逼宋友春做指纹鉴定,不一会儿,派出所所长刘艳文,带着于长国等人也来,非法搜查、抄家。将家里的彩电和VCD搬走,同时将宋友春一家三口戴上手铐强行带上警车,送到派出所。所长刘艳文说:“现在我还没有上报,赶紧交钱还不晚。”宋友春一家炼法轮功,被乡政府和派出所把钱都要光了,家里已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钱来。宋友春原来是司机,可是当时已无生活来源,就连自己的生活费都很难保证,更谈不上交钱,所以交易没有谈成。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下午4点,土门子派出所将宋友春一家三口送到青龙县看守所拘留。送的时候有土门子派出所陈小虎、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树军、童秀民、刘长河等人。在看守所里,宋友春的女儿宋丽丽和他们辩理,抗议这种非法行为,被看守所所长肖启辉“套链子”,这是青龙县看守所里的一种大刑,就是一个30-40斤重的铁链子将人按下,把双手从大腿内侧拉出来,蹲下,手和脚连在一起,不能站立和行走,是非常痛苦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讲更是很难忍受的,加之宋友春妻女俩绝食绝水,身体极度虚弱。
在12月7日,宋友春一家三口被放出。宋友春本来就因非法劳教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现保外就医,已经再经受不起非法拘留的折磨了。所以宋友春妻出来以后找到派出所,告诉他们:宋友春由于在劳教期间,身体非常虚弱,有糜烂性胃炎,现所外就医,请求放人。派出所所长刘艳文非常蛮横,不但不放人,还说,“你们法轮功人都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在12月8日,宋友春的弟弟到看守所里要求见人,被那里的管教拒绝了。在12月16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土门子乡政府、派出所来人到宋友春家,说宋友春于昨天也就是12月15日晚18点40分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