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早上六点,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副队长李平,伙同四个警察闯进罗长华家,强行把罗长华绑架到县公安局五楼,用手铐把她的双手反铐在厕所边的扶手上,直到中午一警察将她带进刑讯逼供室,三个警察轮番对罗长华进行长时间逼供,到晚上八点半,一辆黑色轿车又把她劫持到苍溪县公安局看守所继续进行迫害。看守所的警察孙树林、郑得全,对罗长华和当时被非法关押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又骂、又打,还强迫所有法轮功学员背监规,强迫给她们抽血,强行剪掉罗长华的长发。国安人员杨聪等警察三天两天提审罗长华,强行对罗长华逼供迫害。在看守所遭受四个月的迫害后,四川省公安厅又非法判罗长华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副所长郑泽全、李鬃 ( 指导员)、孙树林,打骂她们四川大法弟子,对她们拳打脚踢,特别是李鬃,用狼牙棒把她身上打的好几处象大碗大的死血浸的一样的伤痕,还骂了许多下流话。还有看守所所长何永富经常打骂严宗芳。
2011年黄琼女士在苍溪看守所被恶警孙树林打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