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蔡金川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因绝食抗议迫害,9月6日八天后身体出现危险被取保候审释放。回来后多次被宣化检察院传唤,企图再次迫害,蔡金川被蔚县国保大队强制去宣化检察院,宣化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孔令君、周健。检察院让蔡金川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字,说被公安没收的小葫芦、剪纸之类的是法轮功宣传品,是“犯罪的证据”。蔡金川说:我是炼功人,物品也是我的,但我并没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