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钟华、冉文芳在街上给一个人讲了大法真相,当她们离开后,这个人拨打110恶意举报,驷马桥派出所通过监控找到正在回家路上的两人,将她们绑架。
钟华、冉文芳被非法关押在成都郫县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被金牛区检察院批捕,二零二零年三月被非法起诉到成都金牛区法院。金牛区检察院公诉人是廖殿雄,金牛区法院法官是张元。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法院非法对四位法轮功学员毛坤、杜荣、张珍华、陈世贵开庭,三位北京律师和一位本地律师为四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法官张元罔顾事实,冤判毛坤十一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杜荣九年,罚款一万元;张珍华八年,罚款八千;陈世贵七年半,罚款六千。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就提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