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40718
中文姓名:
朱蓉
姓名拼音:
Zhu R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朱蓉 电话 :0871-67275813
迫害事实: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马玲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回家,云南省社保局自五月起每月只发放马玲被停发养老金时最后一个月养老金金额的一半。马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向五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省社保局的违法行为。十二月三日法院立案后,云南省社保局便从十二月开始停发马玲的养老金,改由云南大学发放。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定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上午在官渡区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审判长:朱蓉,书记员:于晶。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官渡区法院的朱蓉打电话告知马玲,本案第三人云南大学向法院提出逾期举证和延期开庭的书面申请,经过官渡区法院的最终审核,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因此取消原定于七月八日上午的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马玲递交上诉状,希望案件由五华区法院审理。主要理由是案件移送至官渡区法院后,法官朱蓉的种种不公正做法,让马玲觉的她很难公正审理此案。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的裁定维持原裁定,本案仍由官渡区法院审理。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官渡区法院从新立案,本案主审法官仍是朱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马玲及家人委托代理人到官渡区法院,法官朱蓉做了笔录。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昆明市官渡区法院(2020)云0111行初179号裁定书,以马玲递交的《关于要求退休金全额发放的意见》是信访主张,而非请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申请为由,驳回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8/云南大学马玲养老金案起诉被驳回-418274.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27/马玲养老金案开庭在即-云南省社保局向法官施压-4082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