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42653
中文姓名:
白波
姓名拼音:
Bai Bo
性别:
职务职称:
副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副局长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共各级组织都有人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白波、陈大疆等人任职期间对石河子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八年七月白波因受贿贩毒人员,组织黑社会,而被作为“扫黑除恶”的对象。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等十四项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一起被查的还有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大疆及第七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米建新等人。

据称,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五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石河子市长达十八年之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1/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副局长白波被判刑25年-4103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