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干警张水源、张小兰、张福、龙马乡徐书记、王世明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将大法弟子彭淑华绑架到县拘留所关押一个月。新津县五津镇政府向其丈夫施压,让彭淑华放弃修炼。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四日,新津县城北村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到成都驻京办事处并对他非法搜身,它们还对他拳打脚踢,它们不准他去上厕所。五津派出所的张小兰、张富、张水源(现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关押城北村大法弟子在新津拘留所45天。
二零零一年大法弟子何藤秀被举报后关押在邛崃派出所30天。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副所长、恶警张小兰将她押回新津拘留所关押30天。
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新津县大法弟子黄怀琴母亲被公安王建军、张小兰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五津派出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9点多钟,李光艳被县政法委副书记并兼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的王峰、县“六一零办公室”李培达、县国保大队杨桂华、县公安局五津派出所曾维仲及张晓兰、县粮食局南华宫粮站徐克义共六人,从李光艳老人家中将老人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大约10点左右,住在新津区南河对面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在街上买完菜回家路上,当走到筹江社区街对面。被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女警察张晓兰叫住,说是想看看彭淑华并找借口说是想炼法轮功打坐的功法,叫彭淑华演示给她们看。说话间,站在另一侧的年轻女警察给彭淑华拍照。彭淑华问她们,你们在干什么?张说没有干什么,叫彭淑华今后不要到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