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朱万民指使其它恶警将绝食抵制邪恶的诬蔑宣传及迫害的大法弟子五花大绑在连椅上(一种刑具),用钢筋撬开嘴强制灌食,将牙齿撬掉也不闻不问,一绑就是十几个小时,连厕所都不让上。
朱万民还在寒冬腊月将一女学员铐在室外数小时;用皮管抽打另一男学员并将此学员吊在篮球杆上数小时,只能脚尖着地痛苦万分。
朱万民还为了中饱私囊,甚至把不吸毒的人关在戒毒所里顶数,一关最少半年,要想提前释放就得给公安局长、戒毒所长或相关人员送礼,多则上万、少则几千。
2001年3月,王永明被绑架到北道公安局在北道区戒烟所办的洗脑班,非法关押三个月。期间,有女法轮功学员在炼功时,警察闫某某动手打学员,王永明和其他男法轮功学员出面制止,王永明被警察裴某某和保安直接从近两米高的台阶上扔下去,戴上手铐,在办公室用胶皮管毒打。后在戒烟所所长朱万民的指使下,王永明被吊铐在篮球架的栏杆上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