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为首的犯罪分子组织了全省的监狱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
于2003年4月底在福建省龙岩市监狱召开了一次针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专题会议,并决定从2003年5月份始把全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转送到龙岩市监狱。并决定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四不准”的见不得人的规定。
四不准的大意是:1、不准法轮功学员与外界人员接触,包括亲人接见;2、不准学法、不准炼功;3、不准向其他人传播法轮功和教人炼功;4、不准和外界通讯等。
同时由福建省监狱局陈强,签发从闽西监狱的一中队把法轮功学员陈荣辉调到龙岩监狱,并由恶警洪建军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