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9点,在荆州区法院,对荆沙城区法轮功学员李行军、妻子孙江怡非法庭审。审判长:王涛(女),审判员:杨刚,公诉人:蔡灿(女),助理检察员:王康。
整个旁听席没有几个人,李行军的妈妈、妈妈的保姆及堂兄到场,李行军单位未来人。李行军、孙江怡穿着白色防护服,戴着防护眼镜,双手被戴着手铐。李行军的律师为其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将公诉人的非法证词逐条驳回。李行军、孙江怡虽身处魔窟,对大法坚信不移。10点30分结束,当庭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