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主要集中在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组建了至少七个合议庭,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参与迫害的法官至少在十名以上,包括:周征远、刘颖、邓玉林、陈澎、王洁、贾存锦、陈荫亭等。海珠区法院每次非法庭审,家属只有两个旁听指标。非法开庭和宣判,政法委都参与其中,他们对家属进行盘问和拍照,对家属进行威胁。他们还复印法院的非法庭审记录,企图对律师进行报复和威胁。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紧跟中共的迫害政策,二零一六年以来,该法院对30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对17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院还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对被迫害致命危的法轮功学员仍不批准取保。
自二零一一年开始至今(二零二一年),邬耀广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以前主要是邹世发和陈澎,目前邹世发已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海珠区法院组建了几个合议庭,专门迫害法轮功,成员包括:刑庭庭长周征远、刑庭副庭长刘颖、审委会专职委员邓玉林、法官贾存锦、王洁、陈荫亭。对法轮功学员的勒索罚款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长是邵山,负责的法官是邝毅恒。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以来,海珠区法院至少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他们是:林作英(女,81岁,被非法判刑一年)、谭初英(女,79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吴丽娟(女,78岁)、梁惠婵(女,78岁)、曾加庚(男,78岁,被迫害致严重高血压)、王雪祯(女,76岁,被迫害致腰骨严重受损,严重时只能爬行),张惠(女,60多岁)、马民庆(男,51岁,王雪祯之子)和杨志刚。
法轮功学员刘金焕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被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与钟村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六月十六日,刘金焕被番禺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八月,刘金焕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九月底构陷案卷被移送到海珠区法院,办案法官是陈荫亭,检察员是林继深。
法轮功学员方伟雄、翁庆忠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审判员陈荫亭,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孙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