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在一号桥派出所他们限制大法弟子王淑谦的自由,连上厕所都不允许,他们审问了王淑谦四个小时,而后温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来了,把王淑谦带到了温泉宾馆進行审讯。参加审讯的人有咸宁市公安局的钱建新及一位姓石的,有温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和度志强,有岔路口派出所的程乐斌,有建筑公司的周健勇。
2002年7月12日起就把王淑谦锁在家里。到了8月19日,刘進喜与周健勇到王淑谦家来,没有任何文件只凭刘進喜嘴说:把门打开,不再请人锁门了,只是不能出大门,如果出大门,就扣除全部养老金,以后就永远不给你了,如果听话,养老金就给你。
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淑谦、蔡慧兰、刘爱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