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07
编号:
E000150015
中文姓名:
耿红岩
姓名拼音:
Geng Hong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辽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
朝阳市检察院地址:珠江路二段15号;邮编:122000
双塔区法院 办0421—7279393
蔡曙光院长:7279301;13008248301
张国玉副院长:7279304;18004210688
邹德辉副院长:7279302;18004210666
李笑天副院长:7279303;18004210588
石平政治处主任:7279307;18004210677
孙文盛审委会专职委员:7279308;18004210518
尹凤文审委会专职委员:7279306;18004210555(参与迫害者)
孙辉执行局局长:7279309;18004210618
法官耿红岩:1305261208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参与迫害者)

双塔区法院刑庭法官:
赵广彬0421-7279333、18004210584、15524941717
张晓华0421-7279334、18004210583
陈海云0421-7279334、18004210613
白兰0421-7279388、18004210582、13704917968
张柳0421-7279333、18004210580
刘奕含 书记员 刑庭 7279060 ;18004215652
张家豪 7279334;18004210753
王玲玲 7279334;18004210825
崔欣欣 7279060;18242195826

迫害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法官。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长耿红岩,自二零零二年任书记员起便持续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

多年来,耿红岩一直在与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接触,并多次接触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他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明知律师在庭上已从法律层面阐明修炼法轮功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却仍多次枉判善良民众,致多名学员及家属遭受重创,其中两人被迫害含冤离世,多个家庭被摧毁。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林桂芝在去打工途中被原站南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关押在朝阳第一看守所。在恶劣环境与禁止炼功的情况下,她旧病复发,两次心脏病休克。

尽管林桂芝病情危重,双塔区检察院与法院仍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中旬下达七年的判决书。参与冤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刘晓菲、代理审判员张晓华与耿红岩、书记员张月、检察员刘非。

在七年冤狱中,林桂芝遭毒打、饭菜被投药、每日多次昏迷,最终被迫害致意识丧失、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含冤离世,年仅58岁。

她的丈夫张忠权在一次次探监中亲眼目睹妻子被迫害的惨状,却无力救助,长期承受精神折磨。二零一八年九月,他悲愤离世,年仅56岁。一个原本普通善良的家庭,被中共公检法司人员的暴行彻底摧毁。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朝阳市双塔法院耿红岩等三人和前进公安分局三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董淑贤家,耿红岩进屋假意问候老人,老人笑脸相迎,然后这些人拿出对董淑贤老人秘密枉判七年的判决书,称来执行所谓“判决”。

原来朝阳市双塔法院耿红岩等人在董淑贤老人全然不知的情况下,秘密构陷枉判她七年。董淑贤见此情景一脸茫然,质问耿红岩:“我干什么了?我在家什么都不知道,就非法判刑七年?我犯什么法了?把文档拿来让我看看。”

耿红岩被问得哑口无言。前进分局警察说是在执行上边的任务把董淑贤强行从家中带走,企图检查身体后送往监狱。这样董淑贤步履蹒跚从家中被劫持走,被带到朝阳市中医院检查,满腹冤屈的董淑贤老人被查出血压非常高,被拒收,这些人不甘心,晚上又把董淑贤老人带去检查还是不合格,折腾很晚了才将老人放回。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他们再次上门,找来“专家”用最新仪器检查,仍不合格。连续的惊吓、压力与枉判打击,使董淑贤老人最终含冤离世。

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开二辆警车十来名警察又来到崔秀珍的家里,说是要“结案”,终止审理。现在崔秀珍老人已经卧病在床近两年,生活不能自理,只靠老伴伺候。可即使这样双塔法院并没停止迫害这位善良的老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再次到家中下枉判通知书。审判长耿红岩,陪审员孙秀华,陪审员刘玉红,书记员张晓凡。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兰青中、胡秀丽、贺洪军、付文辉及学员家属田鹏飞被双塔法院非法开庭。法官耿红岩(女)、公诉人白艳丽。当日,从上午十点开始一直到下午近五点,因人多开庭没有结束。庭审中律师与法轮功学员都在尽力澄清事实,阻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在朝阳市西大营子看守所刑事审判庭,第二次非法庭审兰青中、胡秀丽、贺洪军、付文辉、田鹏飞五人。检察院公诉人白艳丽因身体原因没有出庭,想由助理来替代。律师指出程序违法,耿红岩情绪激动大叫:那就开十次庭。上午因违法,停止开庭。下午白艳丽出庭,耿红岩总打断辩护人辩护。非法开庭后无果,双塔区法院决定于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三次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法院通知律师称检察院“补充起诉”。一月二十二日,耿红岩主持第四次非法庭审。所谓“补充起诉”是六一零、公检法临时捏造伪证企图加重迫害。

三个多小时庭审中,五位当事人、四位律师与三位家属辩护人持续辩驳,揭穿伪证,使检法人员一度理亏词穷。最终,贺洪军与付文辉被非法判刑各三年;兰青中与胡秀丽各三年六个月;田鹏飞两年。

法轮功学员韩锡敏、杜清秀夫妇因邮寄劝善信,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在家中被北塔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陷害至双塔法院,承办法官为耿红岩。参与非法批捕的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仇伟荣(音)。双塔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十月三十日两次非法庭审。最终,韩锡敏被诬判一年六个月并罚金三千元;杜清秀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并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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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