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审判长是法院民事庭长赵亚军。围场县公安局该案的组卷人鲁淑云、贾立新到场。共有十一位律师介入,学员刘志峰和王海芹夫妇分别聘请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了无罪辩护。刘志峰夫妇和王永兴也都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修心做好人没有罪错。
起诉前,公诉人鲍振贤曾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其实你们律师在法庭上怎么样辩护,要说些啥我都知道,到时候你辩护你的,我们依照两高的司法解释判我们的。”
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