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152678
中文姓名:
毕立国
姓名拼音:
Bi Li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孤岛采油厂信访办毕立国18654600970
迫害事实: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信访办成员。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冯勇成,党委副书记孙晓斌及信访办副主任赵国杰等人,先后到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西苑(朝阳)派出所走访(随后进行的迫害可能与此有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下午,孤岛采油厂信息中心接到通知要求调控2台移动监控设备,放置在“金岛宾馆”第三和第四会议室,要求监控设备能保存至少1星期的录像及录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开始,孤岛采油厂信访办副主任赵国杰、信访办成员毕立国和另一名采油厂人员,伙同大法弟子所在单位领导,以学习的名义将大法弟子诱骗至“金岛宾馆”,并在外地邀请了所谓的“转化高手”对大法弟子进行洗脑、威胁、诱骗、污蔑等手段,让大法弟子在邪恶提供的文件上签字。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李龙按照防疫规定,向所在网格报备,申请出市去往禹城,了解母亲的下落。当晚,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任安远、朝阳派出所所长王华安、孤岛采油厂信访办毕立国等人来到他家,以规劝李龙为由,向李龙的单位施压,派人在单位和家门口二十四小时进行监视,给李龙一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干扰和伤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法轮功学员被洗脑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20/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2320.html#2131923328-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