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朝阳市检察院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公诉处处长马永辉、副处长孙卓辉、副处长李雅慧、副处长王晓磊、副处长陈继强、公诉人张玉山、检察员韩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