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二零年八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构陷案统一交由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办理。从近期已经被冤判几个案例中可见,办案程序被明显简化、加快,凌海检察院、法院根本不是在遵照法律审查、审理案情,只是在服从和履行已经被锦州市政法委内定了的构陷结果。如,法轮功学员刘万胜(男,六十六岁)被冤判六年、罚金一万元;孙继萍(女,六十八岁)与其丈夫周永林(六十九岁)各被冤判五年、罚金各一万元。
凌海市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李凯非法庭审,律师为李凯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本次庭审名义上是公开开庭,但是凌海市法院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旁听,包括近亲属。凌海市法院办案法官许冰、凌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莉莉。此次对李凯的“庭审“中,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对其冤判的刑期是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