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上午,新平镇派出所警察蔡小波与另一人又去法轮功学员贾丕珍家骚扰。并且胸前戴有摄像头录了像,还私自代替贾丕珍签字。随后又去了平远煲村法轮功学员段秀云和她母亲(法轮功学员)家骚扰,且都录了像,私自代替母女俩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