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15616
中文姓名:
白光
姓名拼音:
Bai Gu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司法局劳教处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吉林省司法厅劳教局:
王廷军(局长)2750222
杨勇(副局长)2794283
丁兆伟(副局长)2750228
刘铁军(副局长)2750166
刘宪玉(副局长)2790004
刘晓峰(办公室主任)2795608
白光(管理处处长)2799874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
总机:5384312
马所长:转8001
田副所长:转8005
管理科:转8014
驻所检察室:转8015
四大队:转6104
迫害事实:
司法厅劳教局管理处处长。

2006年4月17日是长春大法弟子张秀玲和李永军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却被吉林省女子劳教所告知二人分别被加期至2006年6月30日和6月2日,理由是她们不放弃信仰和拒绝一切代表认罪的劳教改造。

司法厅劳教局,该局的管理处处长白光承认,局里是有这一条规定,白光讲:这是局里制订的,他是执行上级政策的。


家属通过电话向劳教局王延军局长反映此事,王延军说主管改造的田副局长不在家,他不能马上答复放人,让家属找管理处接待处理。因处长白光下午不在局里,劳教局办公室主任刘晓峰让家属在会议室等待,同时他打电话给白光问询此事的处理,白光说已给劳教所主管改造的田所长打电话,让家属找劳教所,家属随后打电话给田所长,田所长对家属讲:张秀玲和李永军是所里“有名”的不转化者,依据劳教局的《奖惩办法》规定,现在对他们加期已经是轻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大法弟子张秀玲和李永军被加期劫持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1266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