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山东省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广珍老师,审判长禚山、公诉人刘艳。杨广珍本人、律师及亲属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上午,临沭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退休教师杨广珍,并当庭诬判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