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江津法院的说,凡是法轮功案件要经重庆中院批。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午,重庆江津区法轮功学员张福明于被绑架。据说是因为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便衣警察跟踪,一会东城派出所警察王维意把张福明梆绑架到派出所,立即就去抄了她家。第二天下午就被押送到洗脑班“津都鼎宛”迫害。第十三天又被押送到派出所录口供,在派出所又非法关押了一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由警察王敏,一保安押送做完核酸,体检后,再由王敏,女警王利容,协警三人押送到江津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被第一次开庭。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第二次开庭,被判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于2021年9月22日刑满回家。张福明没有向邪恶写“三书”,坚定的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