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157377
中文姓名:
罗国春
姓名拼音:
Luo Guoch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彭州天彭镇滨河社区村长。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午十二点过,彭州天彭镇滨河社区村长罗国春带领三个年轻女子到法轮功学员刘华上班地方找她签字,刘华没有配合他们,给他们讲真相,讲法轮功叫人做好人,要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然后他们走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多钟,村长罗国春又带着之前的三个年轻女子和繁江路派出所驻滨河社区警察余涛(警号180787)又来刘华上班的地方找,刘华还是给他们讲,最后那警察说,今天你这么坚定,我们走了,下次又来。刘华说,不要来了,对你们不好。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钟,刘华正准备送孙儿去幼儿园,突然来了一群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还有彭州滨河社区村长罗国春和网格员,共有十多个人。进门就说:今天找你签个字,我们就不找你了。刘华说字不会签的。一警察(警号077228)说:你反不反对共产党,你跟谁宣传过法轮功?又问:你签不签?刘华说不签,签了对你们不好。然后十多个人就开始动手,刘华使劲挣扎着,丈夫见状大喊一声:今天谁也别想动她。说完立刻来帮刘华,还没到身边,就被他们抱住。刘华边挣扎边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是好人,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使劲拉住门把手,一警察叫余涛的强行把刘华的手掰开往警车上拉扯,使劲往车上推,连拉带推把刘华弄上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8/四川彭州妇女刘华被警察绑架、强按手印-43412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