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10点钟到12点多,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在涪城区法院非法庭审绵阳市法轮功学员母志太。北京维权律师在法庭上为母志太做了无罪辩护。开庭时,涪城区法院不准母志太亲人进入法庭,就连母志太的儿子都没能进入法庭旁听。参与迫害母志太的责任人: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涂恩茂、涪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熊妮娜、涪城区法院刑庭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