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底,法轮功学员王斌被蓬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冤判的借口是:王斌用VIVO牌和中兴牌手机注册微信号,建立、管理微信群,在群里传播法轮功教人向善的真实消息,以及翻墙方法。王斌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江门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将王斌非法判刑的责任人:审判长林侵稳,审判员王恩山、王静,法官助理梁金华,书记员林银仲。检察员邹俊涛(蓬江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