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159557
中文姓名:
刘静
姓名拼音:
Liu J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法官

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下午,四川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代群英、刘开胜、简红梅、李世芳下达非法判决:代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八个月、罚金七千元;刘开胜三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简红梅三年四个月、罚金五千元;李世芳两年十个月、罚金三千元。

法轮功学员代群英、刘开胜、简红梅、李世芳上诉至泸州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下达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审判长雷刚,审判员李瑞亮、刘静,书记员藤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对李世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维持一审冤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31/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7900.html#2213022591-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