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59821
中文姓名:
包淑华
姓名拼音:
Bao Shu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党委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包淑华:0451-57482397(办公室) 57447099(宅) 13936671702
迫害事实:
清河林业局邪党委书记。

一 九九九年到二零一零年包淑华在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亲自指挥部署 对全局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抄家,拘留,判刑。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通河县清河林业局在邪党书记包淑华,局长田喜军,政法委书记王军(死亡),(610)头子李有和,公安局长张少波,副局长王守祥指挥安保大队长金振庭,刑侦大队长丛彦录带领干警赵忠书、李延森等7-8名干警对潘强家及女潘晶华家非法抄家将潘强家电视机、VCD、放像机、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抢走。并将潘强及女儿潘晶华非法抓捕,关押在清河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3/二零一四年十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8488.html#14102232329-1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8/黑龙江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215201.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8/2140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