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清苑区阳城镇派出所王朋飞、姜明伙同李庄乡派出所霍明月等二人将王彦辉绑架到清苑公安局,因体检不合格又被送回家。十月二十九日那四人又将王绑架到保定看守所,因被检查出肝炎而拒收。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上午,清苑区检察院人员(电话:15175364092)打电话给清苑区李庄乡法轮功学员王彦辉妻子,要王彦辉去检察院。当天清苑区阳城镇派出所王朋飞也打电话给王妻。王彦辉妻子回电话说,他视力很弱,几近失明,去不了。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清苑区阳城镇派出所警察打电话骚扰王彦辉,扬言五月八日到王彦辉家中了解情况。
五月八日,阳城镇派出所所长王鹏飞带一警察到王彦辉家,拿出一逮捕证,让王彦辉签字,王彦辉断然拒绝。王鹏飞气冲冲收起逮捕证,走了。
二零二二年六月九日,王鹏飞再次闯入王彦辉家欲绑架,王彦辉问他:信仰有罪吗?做好人有罪吗?王鹏飞说:没罪。王鹏飞无视法律,执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保定市清苑区阳城镇派出所所长王鹏飞带领清苑区检察院、综治办人员(四辆警车)约十多人,闯入清苑区李庄乡北李各庄村法轮功学员王彦辉家中,意欲绑架,因王彦辉不在家,未遂。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保定市清苑区国保大队人员着便装到李庄乡北李各庄法轮功学员王彦辉家,当时家中无人,他们在周围拍照,并向左邻右舍打听王彦辉去向。后来,阳城镇派出所所长王鹏飞又去找北李各庄村书记和公安员打听王彦辉的下落。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阳城镇派出所所长王鹏飞、李庄乡派出所所长郭立文打电话给李庄乡北李各庄村法轮功学员王彦辉,叫他去高阳检察院,说是保定市所有法轮功的案子都移交到高阳检察院受理。
第二天,王彦辉被迫去了高阳检察院。在那儿,有两个女工作人员审问他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绑架的案子,对王彦辉再执行三个月的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被非法关押(刑事拘留)在保定市看守所的清苑区法轮功学员王彦辉的妻子请本地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王彦辉。王彦辉对律师说,阳城派出所所长王鹏飞绑架他时,搜走他身上带的四百多元钱和家门的钥匙。在看守所里,王鹏飞去过一次。王彦辉要求写控告书,那里的看守不让写,他让律师告诉家人,继续去高阳检察院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