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聊城市东阿法院对德州市夏津县法轮功学员莫新忠第三次非法开庭。审判长改换为赵丽艳(女,40岁左右),公诉人还是张敏、沈建。还是通过视频,莫新忠在德州高唐县看守所,法官、公诉人、律师在法庭,双方通过大屏幕对话。
法官赵丽艳与一审的法官荣垂功一样,第一个问题就是逼问莫新忠,你认不认罪,莫新忠说不认,我没罪。庭审中,检察院公诉人张敏、法官赵丽艳一直打断莫新忠说话,不给莫新忠说话的机会。开庭不到十分钟,赵丽艳就宣布休庭10分钟,休庭结束,赵丽艳等人返回法庭,赵丽艳对莫新忠说鉴于你的认罪态度(不好),当场宣判对莫新忠判刑七年。 然后赵丽艳继续非法审理案件中的所谓“证据”,逼迫莫新忠认罪。大约到中午十二点多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