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60
编号:
E000161396
中文姓名:
李德瑞
姓名拼音:
Li Derui
性别:
男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德瑞 电话:180-4359-9266
迫害事实: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国保大队警察。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午在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鑫海明珠小区,法轮功学员徐亚芬、苏秀福、尹桂英被长春市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合隆派出所人员联合绑架,非法抄走两箱东西。据说跟踪已有半年多。不法警察同时去徐亚芬家非法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到苏秀福家把孩子的电脑也拿走了。

徐亚芬、苏秀福、尹桂英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八日做核酸,隔离十四天)。徐亚芬十四天后(九月七日)被非法批捕,就不让见了,原因是要求“双报备”即:先到市司法局报备,然后到律协报备,这两个部门报备完了之后,最后一关要到市国保大队备案,国保大队签字同意会见,看守所才能允许会见。

律师与家属到长春市司法局,他们不给备案,说不归他们管;到农安国保大队找办案人李德瑞不在、不见,最后说是德惠法院办的案让找德惠法院,他们三者之间互相推诿,使律师无法会见。

二零二四年九月获知,三位法轮功学员已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重刑,苏秀福十三年,徐亚芬、尹桂英十二年。徐亚芬、尹桂英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

合隆派出所警察是这起绑架案始作俑者,农安县国保大队李德瑞是刑侦阶段的办案人;长春市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作为上级单位,勾结德惠市检察院及德惠市法院,将此案做成所谓“要案”,最后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9/18/原吉林德惠市检察院检察长邱扬的恶行-51431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18/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2059.html#221117212613-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