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白丽琼又以法轮功学员瞿月仙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昆明市晋宁县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5000元;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因为与同修在一起读《转法轮》)被昆明西山区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被西山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为由,变更起诉瞿月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