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62312
中文姓名:
邹刚
姓名拼音:
Zou 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凌均惠(70几岁)、李玉华(70几岁)、胡国秀(约70岁),三人均请了维权律师。面对嘉陵区检察院公诉人的构陷起诉,律师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嘉陵区检察院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法庭判凌均惠三年、李玉华三年、胡国秀一年多,法官宣布休庭。凌均惠、胡国秀回到家中,李玉华被继续非法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同时在另一个审判室非法庭审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曹云清(68岁)。法庭上,嘉陵区检察院公诉人建议法庭判曹云清一年零四个月,法官宣布休庭,曹云清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法庭下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凌均惠、李玉华、胡国秀,三位法轮功学员请的三位律师均到庭。法庭要出庭的法轮功学员认罪,遭到拒绝。法官非法判刑凌均惠三年半、勒索罚款两万元;李玉华三年、勒索罚款两万元;胡国秀两年、勒索罚款一万。凌均惠对此枉判当场提出上诉。

三位法轮功学员当即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同时在另一个审判室第二次非法庭审曹云清,法官非法判刑曹云清一年多,缓刑。

南充市嘉陵区法院 法官:段辉、助理法官:谢鸣凤、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检察官:邹刚
、检察官:卢佳慧参与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6/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9233.html#23425233030-4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