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邓修桂、杨桂华、杜映芬三人在街上被船山区国保警察王欢拦截、劫持到凯旋路派出所。凯旋路派出所警察丁凯用警车将三人拉到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原来三人被船山区国保大队构陷到船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田光荣及助理罗丹将三位老太太非法起诉到船山区法院。到了检察院,两名女性人员拿出三张早已拟好的表格叫三人在上面签名。三位老人见表格上写的是“犯罪嫌疑人”之类的诬言谤语,都拒绝签名。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遂宁市分别为七旬和六旬的三位老太太、法轮功学员邓修桂、杨桂华、杜映芬,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船山区法院刑事法庭。船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田光荣、检察官助理 罗丹。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邓修桂、杨桂华、杜映芬三人按时去了法院,法警说叫等一会儿,把三人分别关在三间屋子里,结果十一点半才把三人叫出来。在法庭上,开始时法官叫公诉人罗丹发言,问他们有什么新证据,她说在邓修桂的视听里的两个TF卡里有法轮功的宣传录音,还有一台戴尔笔记本没有密码打不开,还有一个硬盘等。还有杜映芬播放器里也有。三人叫公诉人出示法轮功是×教的法律文件,法官也不理这个事。杜映芬谈到她二零一四年生病得脑瘤,三次被抽脑脊髓,刚做了手术后话都不能说,她就每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修炼法轮功后病好了,证明法轮功不是×教。法官说与本案无关,只是问对她们的新证据有什么意见。邓修桂说我们没有阅卷,情况不清楚。
法官对三人申请的《排除非法证据及从新鉴定申请书》和《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 》《证人出庭申请书》也不采纳,对三位老太太要求证人的出庭问了公诉人,公诉人说要保证证人的隐私和安全不出庭。法官也采纳了。
三人分别说了以案释法,认定意见违法和对真相币的法律文书以及办案警察和检察官违法等,后来还要求对所有的物品质证,最后要求法官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