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轮功学员李明霞、郑志梅、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6人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被非法开庭。
其中,李明霞在公检法所谓“走流程”过程中,一直向各个相关单位递交各种法律文书和信,告诉公检法众生:法轮功没有错,违法的是公检法执法者,劝善公检法众生撤回起诉、撤销案件,消除这段将对参与办案人员追究责任的历史记录。被强权所迫、参与迫害所带来的恶果,每个参与者终将面对,这是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的,也是一直在努力的。
李明霞向法院多次递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庭前释法说理申请》等,要求法官给予书面回复,要求庭前释法。法官朱跃玮置之不理,执意非法开庭。
当李明霞得知诸城市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对她及另5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后,李明霞被逼无奈离家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