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62
编号:
E000163212
中文姓名:
李银
姓名拼音:
Li Yin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弓郁彬、刘嘉、聂宗国被构陷案法官:
主审:李银 18086822432
迫害事实:
四川彭州市法院法官。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陈宗国被彭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判刑五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审判长王丽,审判员李银、熊熠,书记员潘佳琳。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嘉妹妹及母亲千里迢迢从省外赶到彭州法院递交亲友辩护资料及法律文书,但诉讼服务中心收转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个案子,查不到这个案号,拒绝收取材料。后经查询找到相关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出庭辩护,被该案主审法官审判长李银拒绝。之后家属回到收转材料窗口递交了法律文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8/14/四川广汉市74岁陈宗国遭五年冤狱始末-51328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彭州法轮功学员遭专案组迫害-一死、四人被枉判-46882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