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剑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任曲靖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陈永剑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永剑任曲靖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曲靖市麒麟区72岁的法轮功学员代玉珍,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在讲真相时遭人恶意举报,第二天她在家中被麒麟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消息,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轮功学员代玉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后上诉到曲靖市中级法院,现在曲靖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代玉珍被劫入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一名曲靖市法轮功女学员在家中被曲靖市马龙国保、昆明市盘龙国保非法抄家、绑架,之后一直被关押在曲靖市麒麟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她遭麒麟区法院非法开庭并判刑三年六个月,后被劫入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