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15
编号:
E000164140
中文姓名:
白越冉
姓名拼音:
Bai Yueran
性别:
职务职称:
法院副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白越冉长期在唐山市中级法院工作,曾任唐山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白越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诬陷判刑。

下面是白越冉任唐山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唐山市丰南区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滦南法院被非法开庭,其中法轮功学员刘维立被枉判十年、张志兰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两年六个月、王宝柱被枉判十一个月、吕立发被枉判六个月、毕贯芹被枉判六个月,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说是在大队或在家里宣判。之后获悉,王会林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法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陆彩云非法开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轮功学员耿福霞八年,勒索罚款一万;蔚国申(男)三年零八个月,勒索罚款五千;王秀红三年,勒索罚款三千;付瑞英二年,勒索罚款三千;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勒索罚款三千。耿福霞、蔚国申、王秀红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得知,河北省唐山市八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万信,被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千元。中共法院荒唐的给一位因信守真、善、忍的耄耋之年的张万信判刑,并勒索老人钱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国月霞的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遵化市法院阅卷。目前得知,遵化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非法提起公诉,但遵化法院因疫情原因,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具了本案暂停审理的书面文件。法轮功学员国月霞与刘秀敏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维权律师被法院告知,本案件将在法院庭审前会有与国月霞见面的机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8/河北、辽宁又有三名中共官员遭恶报落马-4797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