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成都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郑波非法对徐月琴、李俊等批准逮捕后,多名当事人家属要求亲友辩护,都被拒绝。家属辩护人递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至今不予调取本案关键证据,其中亲友辩护人递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院签收后,伙同邮局造假,又退回邮局,再让邮局退给了家属。
对检察官郑波的渎职行为,家属辩护人向成都市检察院和监察委递交了《控告书》、《监督申请书》、《查处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检察官郑波均不作出回复。
多名辩护人从二零二三年开始申请阅卷均被拒绝。无赖之下,一当事人家属在今年五月份聘请律师阅卷也被拒绝,检察官也不告知案卷是否转法院,完全无视法律规定。
在不公开回复辩护人提交的各种申请的情况下,温江检察院检察官郑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向温江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徐月琴、李俊等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