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雄在古蔺县检察院任检察员、检察官,仅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至少将罗正贵、李正灵、左胜文、刘代群、宋光才、朱宗蓉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构陷投进监狱,使他们遭受到残酷的迫害,李正灵还在冤狱被迫害致死,死得很惨。如今,张太雄仍旧坚持迫害的立场,继续诬陷、构陷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不依法维护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继续按照前党魁江泽民的迫害旨意行事,以真相资料的多少论罪,以以前的冤狱加罪,提出对罗庆生非法判刑最低也得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