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峰,男,一九六九年十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任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东昌府分局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白云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白云峰任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派出所近期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潘保珍,并且在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骚扰潘保珍的丈夫,三月十九日骚扰潘保珍的女儿。新区派出所王姓警察三月二十四日上午让潘保珍去派出所,追问大法书、电脑的来源,并将所谓的“案子”转到了东阿县法院。潘保珍近期已多次被骚扰。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二、十三号的六点钟,山东聊城法轮功学员任乐菊遭大学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人员绑架、抄家。二零二三年三月,聊大派出所警察把任乐菊构陷到东昌府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左右,东昌府区聊大派出所警察、东昌府区检察院把任乐菊非法起诉到东阿县法院。二零二三年七月,任乐菊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安局警察在一天内大规模绑架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东昌府区法轮功学员许德兰在家被绑架、抄家,被劫持到第四医院(精神病医院)精神病人病区。家人去要人,警察以种种理由推脱,直到十二月办理“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许德兰被东阿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临清的法轮功学员李洪玲被东昌府区柳园派出所绑架抄家,抄走个人物品。又被劫持到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精神病人病区,约十一月左右,被临清刘垓子派出所转至聊城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李洪玲被东阿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