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82
编号:
E000164918
中文姓名:
邹泉华
姓名拼音:
Zou Quan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党委委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汉族。

邹泉华,继续执行已经丧命的江泽民搞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打着“清零”、“扫黑除恶”、“大维稳”的幌子,继续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疯狂打压迫害。

2021年9月邹泉华任广东省公安厅中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后,为了升官发财,捞取政治资本。他主持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工作期间干了三件最邪恶的事。

第一件恶事是:2022年9月7日,邹泉华上任一年后,为了阻挠法轮功讲真相,在疫情严重,经济严重下滑的情况下推出了所谓《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此“办法”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最高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此诱骗、怂恿那些不明真相、贪图小利的人参与迫害讲真相救人的法轮功学员。

第二件恶事是:2023年4月15日上午,由广东省公安厅主办,广州市公安局协办,广州市增城区委政法委、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承办的“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乡村”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大埔围村举行。共约150人参加活动。主办方以视频、节目表演、海报、展板、宣传单张等载体形式,网上签名,建“无邪”乡村等,大肆映射、污蔑法轮功,毒害众生。

第三件恶事是,邹泉华任职期间,为了延续对法轮功的迫害,其利用权力表彰、提拔了一大批迫害法轮功的恶警担任重要职务。2021年至2024年,广东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邹泉华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2021年~2024年获知广东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18人,绑架476人,骚扰381人,迫害致死14人。2021年广东省非法判刑76人,全国邪恶排名第6名;2022年广东省非法判刑59人,全国邪恶排名第3名;2023年广东省非法判刑56人,邪恶排名第8名;2024年广东省非法判刑27人,邪恶排名第9名。

2021~2024年广东省公安厅迫害法轮功学员统计表
2021年判刑人数76人、绑架人数181人、骚扰人数135人、致死人数1人
2022年判刑人数59人、绑架人数76人、骚扰人数99人、致死人数3人
2023年判刑人数56人、绑架人数94人、骚扰人数60人、致死人数6人
2024年判刑人数27人、绑架人数125人、骚扰人数87人、致死人数4人
4年合计判刑人数218人、绑架人数476人、骚扰人数381人、致死人数14

部分迫害案例:
2022年,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59人,遭绑架76人:
广东省揭阳市法轮功学员江碧吟(80岁),被非法判刑6个月,罚金5000。
广东惠州市赵天华被非法判七年,罚金50万元。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灵泉学堂法轮功学员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2021年5月11日被博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九潭派出所警察绑架。

2022年10月27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对赵天华、陈华良、练日光非法下达刑事判决。非法判处赵天华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万元;陈华良四年,罚金2万元;练日光四年,罚金2万元。

2023年,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56人,遭绑架94人:
广东省茂名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周华建被非法判刑9年,罚金20000元 。
广东省揭阳市吴春雄被非法判刑8年半,罚金60000元。
广东省珠海市68岁的李志联被非法判刑8年。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58岁的王家芳被非法判刑4年。
广州中山大学61岁的女教师李健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

2024年,广东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7人,遭绑架125人: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李卓忠、廖苑群夫妻俩被非法判十年、勒索罚金15万元。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和廖娟娜被非法判五年,勒索7万。
广东梅州市曾秀琼等六人被非法重判重罚:
曾秀琼(59岁)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9万元。
谢国芬(62岁)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7万元。
李利珍(64岁)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6万元。
张桃凤(47岁)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3万元。
刘梅芬(43岁)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1万5千元。
黄淑珍(75岁)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1万5千元。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陈燕萍女士,遭天河区公安分局五山派出所频繁骚扰,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于2024年5月23日不幸离世,终年60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1/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邹泉华的恶行-488893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