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62
编号:
E000165106
中文姓名:
朱苒
姓名拼音:
Zhu Ran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邮编430050
电话:027-84586514、027-84586500
法官朱苒027-84586577
迫害事实:
汉阳区法院法官。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九点,汉阳区法院对朱慧敏案再次开庭。辩护律师指证起诉书中朱慧敏的两次劳教经历属于非法证据,而劳教制度于二零一三年底因违宪违法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而法官朱苒质问律师为什么老纠结这点不放?辩护律师反问:“起诉书中写的很清楚,律师不依据起诉书中内容质证,那依据什么辩护?”

朱苒又询问公诉人,公诉人称将朱慧敏两次被劳教经历写入起诉书就是为了加重迫害。面对公诉人的公然违宪违法、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法官朱苒却徇私枉法,不予制止,听之任之。

当朱慧敏要求公诉人拿出起诉的法律依据时,法官朱苒明知公诉人违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不断转移话题搪塞。朱慧敏在做最后陈述时,堂堂正正地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非法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汪长征在武汉市汉阳法院被非法庭审。说是公开开庭,但是只允许汪长征的两名提前申请了的家属进去旁听。汪长征的老岳父没有提前申请,去了却不让进。

一开始,律师要求把汪长征的手铐打开。法官朱苒,女(36岁),表现出非常蔑视的表情。非法庭审过程中,律师讲话多次被法官打断。当律师在法庭上说:行政决定有问题时。法官朱苒说,那你找下面的警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8/12/武汉汪长征遭汉阳法院粗暴庭审-513243.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15/遭非法庭审-朱慧敏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4916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