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典君任加格达奇林业公安局局长、书记九年,阿木尔公安局局长二年,任呼玛县公安局局长五年。张典君在任职期间执行江泽民的邪恶政策,指令下属及管辖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张典君於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呼玛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刘明印是张典君的下手,刘明印下马半个月后在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张典君也遭恶报被查,四月八日被双开,并移送司法审查起诉,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呼玛县原公安局局长张典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