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65532
中文姓名:
白春艳
姓名拼音:
Bai Chun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陪审员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的主审法官李攻科、陪审员张诣钒、白春艳、书记员张轶男及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健等人跑到徐春学的家里开庭,走过场。十五天后,明山区法院宣判,对老人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21/辽宁本溪市75岁法轮功学员徐春学遭枉判三年半-49632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