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晚,刘宗珍在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某处悬挂和粘贴“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被篮田镇社区人员强行扭送派出所,然后被非法抄家,属于私人的信仰物品被抢走。刘宗珍被非法拘留两天回家,五月二十四日她被江阳区公安分局处以“取保候审”,公安主要办案人员姓名王潜伟,警号 09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