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衡阳市法轮功学员戴国和(男)前往衡阳市蒸湘区民政局附近探望朋友曹运徕(残疾老人)时,被当地警察无故截查、构陷并给予十二天行政拘留,目前被关押在衡阳市拘留所。两名警察中的一人为学院路社区民警蒋志新(警号023856,电话+8613378089108),另一人为女性,身份不详、可能是辅警。
当时,警察蒋志新看到戴国和挎着包出来,便要求他“站住”。后者未理会,他便追上将人截住盘问。在得知戴国和修炼法轮功后,蒋志新态度粗暴。被探望的残疾老人当场替戴国和说话,表示“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蒋志新却叫嚣:“我吃共产党的饭,今天就要管这事!”
随后蒋志新叫来一名身份不明男子,与其一起将该戴国和强行带走至蒸湘分局。
警方在戴国和身上只搜到少量真相币,随后回到之前的残疾老人家中搜查,抄走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及往期《明慧周刊》(修炼者期刊),并诱供残疾老人“承认资料来自戴国和”,企图以此构陷。
戴国和的家属致电红湘派出所值班(电话+867348889551),对方声称该学员涉嫌“传播×教内容”,准备对其行政拘留,并谎称“从身上搜到很多重复资料准备宣传”。
家属多次追问真实性,对方均称“确定”,随即挂断电话。次日早上,办案警察周雨鑫(警号020388,电话+8619807345790)又称最近在辖区发现大量资料,“昨天抓到现行”,并谎称“在(戴国和的)电动车里找到大量资料”。事实是,戴国和当天是步行去串门,并未骑电动车,而第二天早晨电动车突然丢失,不知被谁骑走。
警方说法前后矛盾,明显存在伪造证据、调包构陷的嫌疑。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蒸湘分局向家属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罗织所谓的“事实”,包括称该学员“骑电动车到蒸湘区民政局旁宣传法轮功”“被民警当场查获”“从其车筐内搜出大量法轮功印刷品”等,这些内容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实属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