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辉于二零一三年到西山区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刑事庭、执行局工作。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杨辉,对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日,只有六位家属旁听,其余家属有的并未接到开庭通知,有的则被拦在法院门口不让进。开庭从上午十点多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多钟,没有出示一份证据,没有一个证人到场,也没有指出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利用了哪一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一部法律的实施。法轮功学员们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未当庭宣判。
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西山区法院对马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有罪判决,其中,马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