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亚峰,六十岁左右。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九年,任利辛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孙亚峰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孙亚峰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九年任安徽省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安徽省亳州地区利辛县,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到十五日,半个月内,八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大法书籍,抄走工资卡、现金、电脑、手机等个人物品。大部分学员被非法关押十到十五天。据了解,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由安徽省公安厅去了一批人,在利辛县公安局、派出所、国保大队的配合下,针对利辛县法轮功学员的诉江案进行大规模非法抓捕抄家。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法轮功学员王玉青和妻子吴庆兰,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被利辛县国保大队、派出所、公安局因张贴不干胶被摄像头拍到影像,被绑架,抄家,并勒索罚款每人5000元。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在没有通知家属及辩护律师情况下,利辛县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处王玉青有期徒刑三年、吴庆兰三年半(监外执行)。家人于五月二十八日提起上诉,法院以上诉期已过不予上诉。王玉青已于五月三十一日送至安徽白湖监狱。
◎二零一七年十月上旬,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派出所一名吴姓警察(男,三十岁左右)和一名协警闯入一位法轮功学员家里,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强行绑架至派出所里,并强行采集了该老年同修的指纹、头发和血液。
十一月二十四日,该吴姓警察又带一名协警闯入这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中,企图采集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儿子指纹、头发和血液等信息(因为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儿子曾经拒绝配合警察到派出所里一次),因此吴姓警察企图在同修家中采集,结果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儿子再次拒绝配合,不承认邪党对法轮功的污蔑,坚定认为法轮功是正法,并说自己会坚持学下去,见法轮功学员坚决不配合,吴姓警察只好离去。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二十五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武玲、张亚军、刘文举、张明全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在庭上进行了义正词严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播放神韵光盘,主审人员观看后也说没有什么非法、反动内容。非法庭审结束后,法官告知将于九月四日再次开庭。
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到十五日半个月内,利辛县数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被非法抓捕、抄家,他们家中的大法书籍、工资卡、现金、电脑、手机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被抢走。刘文举与父母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凌晨四点多钟,被警察非法入室抓捕并抄家,父母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大部分学员被非法关押十到十五天。武玲、张亚军、刘文举、张明全四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并遭构陷。利辛县法院在二零一六年非法秘密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判刑,其中武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亚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刘文举被非法判刑三年、张明全被非法判刑三年。四位法轮功学员依法提起上诉,并聘请了四位律师维护自己的权利。亳州市中级法院撤销利辛县法院的原判,发回利辛县法院重新审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报道,安徽省利辛县法轮功学员刘文举、李勤因起诉江泽民,于十一月初被绑架。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省利辛县双桥派出所欲绑架法轮功学员武井泉未能得逞,就将武井泉的妻子王姓法轮功学员绑架走。十一月二十日左右,安徽省利辛县江集镇法轮功学员江姓法轮功学员去江集镇派出所讲真相,当时就被扣押在派出所,之后被非法拘留七天。安徽省利辛县因起诉江泽民而被绑架的学员有:张亚军、张明全、张洁琴、宋华荣夫妇(已释放)、刘文举、李勤、武玲、江姓法轮功学员、王姓法轮功学员、谢明真、刘彦(已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