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志刚,六十岁左右。主要履历:一九九六年七月,任马鞍山市公安局金家庄分局局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马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杨志刚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志刚在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下午,安徽省马鞍山市残疾人尚越正在家等妹妹尚勤,却意外的收到了妹妹的一双鞋和一张逮捕证。原来妹妹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抄家。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的国保大队几个便衣随即又抄了尚越的家,抄走几本《明慧周刊》和几本小册子和师父的法像,尚越只要回了大法书。不久,刘霞也遭到抄家,被叫到派出所问话后被放回。法轮功学员尚勤被非法关进看守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尚勤,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花山区法院冤判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已上诉。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法轮功学员黎金芳(她娘家是湖北省)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初被含山县公安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到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修炼法轮功前黎金芳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望安徽省法轮功学员提供黎金芳被迫害的更多信息。
◎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安徽省政府加大力度迫害本省法轮功学员,要求各市、地区用金钱鼓励当地民众诬陷法轮功学员并具体到诬陷法轮功学员给多少钱,奖金从当地国保或政府维稳办领取。